1、日前,山西印发《山西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2019年行动计划》。计划提出,2019年,重点推进22个升级改造项目,力争当年完成投资50亿元,全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00亿元。重点加强烟尘、固、液三废处理,提高环保节能等设施的运行效率,提升全行业节能环保水平,确保环保节能达到国家要求,推进产业绿色发展。持续提升烧结工序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,研究高炉煤气用于加热炉、热风炉脱硫脱硝技术方案,进一步探索固废钢渣回收利用的有效途径,持续推进全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政策落实。以回收生产过程中的燃气、蒸气、余热、余压等二次能源,处置废水及炉渣、粉尘等固体废弃物为重点,发展循环经济,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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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近日,生态环境部、发改委、工信部等五部门发布《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指出,全国新建(含搬迁)钢铁项目原则上要达到超低排放水平。现有钢企方面,到2020年底前,重点区域钢铁企业力争完成60%左右产能改造,有序推进其他地区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工作;到2025年底前,重点区域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完成,全国力争80%以上产能完成改造。
《意见》显示,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是指对所有生产环节(含原料场、烧结、球团、炼焦、炼铁、炼钢、轧钢、自备电厂等,以及大宗物料产品运输)实施升级改造。具体来看,烧结机机头、球团焙烧烟气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分别不高于10、35、50毫克/立方米;其他主要污染源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小时均值原则上分别不高于10、50、200毫克/立方米,达到超低排放的钢铁企业每月至少95%以上时段小时均值排放浓度满足上述指标。http://huanbao.bjx.com.cn/news/20190504/978269.shtml